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特招聘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8名,专职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协助检察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意识,身体健康;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
(1)36所“双一流”A类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五大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或12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3)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应为2021年11月1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及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治安拘留处分以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过其他治安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至12月3日17:00。
登录http://60.191.75.52:8002余杭区检察院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查
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2021年12月9日在“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在2021年12月22日9时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登录余杭区检察院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请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要求,按要求出示杭州健康码、行程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境外返回及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还应符合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才能参加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在“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名单公布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请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要求,按要求出示杭州健康码、行程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境外返回及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还应符合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才能参加考试),佩戴口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
在“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我院参照公务员招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我院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
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由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按照《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参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雇员的管理办理。招录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基本年薪为9万(不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年薪6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基本年薪6万(不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年薪12万,聘期激励2万。住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录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考前会在余杭区检察院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2.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咨询电话联系。咨询电话:0571-89391187,咨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9:00—17:00。
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录进行全程监督。
4.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决定。
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uhang.gov.cn/art/2021/11/19/art_1229176178_3970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