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是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副处级全额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急救医师专业技术岗位10名,从事院前急救和院前急救医学培训工作,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南海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8日,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8:30至2021年12月2日17:30。(考生请根据链接登录系统注册并报名,报名链接: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521,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要求(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次招聘不接收现场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后上传,见附表2);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盖章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在面试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12月2日17:30准时关闭,2021年12月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到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人事科(410室)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公布时限为3天。
2.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官网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海口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
邮编:570311
联系电话:0898-36633808。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电话:0898-6870701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760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5日
附表1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应聘资格条件 |
备注 |
|||||
户籍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业条件 |
工作经历 |
|||
院前急救医师 |
10 |
全国 |
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100201K)、急诊医学(100218)、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 |
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不限 |
2011年起以后毕业的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及学位以上的除外)。 |
附件2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111/t20211105_1628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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