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科院拟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材料学、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成绩优异,具有现场检测或试验室管理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1年11月4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疫情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2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水科院人事处
邮编:210029
联系人:李老师、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85828108
电子邮箱:fcli@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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