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坚定。
2.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有培训管理工作或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大学或工作期间有策划、参加大型朗诵、主持、音乐及舞蹈表演等活动经验者优先;有才艺者优先。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教学助理岗位1、教学助理岗位2
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条件见附件公开招聘一览表。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共2名,详见附件:《2021年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要求表》
五、用工方式
聘用制。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按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由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一)宣传发动
在长沙人才网、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公布本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大道与金穗路交汇处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综合楼207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能够证明能力水平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寸照3张等资料参加现场报名。
其他:单一岗位报名总人数在5人(不含)以下的,调整招聘计划后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核
10月31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面谈、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面谈。所有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面谈形式为多对多面谈。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的面试人选。面谈时间初定11月上旬,具体面谈时间将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第二阶段:面试。面试为按岗位职能职责对面试人选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应变处理等方面进行面试测评,具体规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初定11月上旬,面谈后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成绩合成与排名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报考资格条件中注明的优先(同等优先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由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负责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考察期间发现能力、素质等方面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通过结果,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拟聘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试用期满基本工资的80%并据实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则留用,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办理。如有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人员薪酬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组成结构,约6-12万/年;按国家政策享受五险一金和法定假日,提供工作餐。
附件1:2021年中共长沙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工作人员(聘用制)报名表.docx
咨询电话:0731-88501940。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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