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有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MPA)。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均为青海省重点建设学科。从2005年开始,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二级学科点连续招收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培养MPA专业硕士生;从2014年开始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公共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四个本科专业。经过多年努力和发展,学院已经形成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成了满足教学的实验室、图书室等教学设施以及稳定的研究生工作站、本科生社会实习实践基地,形成了完备的培养体系,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为学院进一步发展和向一流学科方向努力奠定了基础。通过长期开拓,学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思路,为全面提升我学院人才队伍整体水平,适应新时代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的需要,诚邀社会各界高层次人才加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技岗位 |
2名 |
政治学、历史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技岗位 |
2名 |
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及相关专业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12月前取得;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待遇
1.一次性引进待遇经费根据专业紧缺度分为A、B、C三类,A类40万元、B类35万元、C类30万元。
2.博士来校即可享受3年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一年后可认定副教授职称,提供工科5万元、文理科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个别未列入学科专业但经考核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的由学校研究确定类别。
其中:A类: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
B类:政治学、中国史。
4.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学位的,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各增加5万元。
5.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原有待遇上增加5万元、正高级职称增加10万元。
6.A、B类专业博士需解决配偶工作的,在体制内的原则上考虑解决。
7.归国留学博士在按专业紧缺度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发达国家高水平院校毕业的,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5万元。
8.A、B类专业博士来校可申请周转房。
9.特别优秀的达到学科带头人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形式确定引进待遇。
10.可积极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专项人才项目,享受不同层次20-100万人才引进经费支持。
五、应聘程序
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邮箱:sunyixin322@163.com,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学院官网链接:https://gggl.qhm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18297194613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