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诚聘“名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公开招聘“名师”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历史研究机构,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局级,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校在全国党校系统先行先试,实施首届“名师工程”,着力引进培养一批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的知名专家,为党校的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的“蓄水池”。
我们诚邀海内外高端人才加入!
一、招聘“名师”学科与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招聘“名师”条件
应聘“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职业操守和学术品格。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不存在影响聘用的违纪违规或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选项条件
近5年需满足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1.主持完成国家课题且结项为优秀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且结项为优秀2项及以上;
2.在CSSCI期刊(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成果突出;
4.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或同级别的精品课程奖项;
5.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排名第1)一等奖1项及以上。
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领军人才等,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一)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外,在“名师”聘期内,如年度和聘期考核合格,另给予每年30万至35万元的支持。
(二)享受市委党校“名师”相关待遇。
(三)根据《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提供相应待遇。
(四)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四、报名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应聘者填写《应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名师”报名表》,应聘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swdxrczp@tj.gov.cn,电子邮件请务必以“姓名-从事专业-高校人才网”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应聘者也可与我们直接联系,欢迎应聘者来我校实地考察。
联系方式: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话:022-60919367、60919063
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300191)
附件:应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名师”报名表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