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面向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2所高中,计划招聘7人,其中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美术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2003年7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相应层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吉林省免费师范生须征得学校和本地教育部门同意,解除免费教育协议。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17日下午1:00—4:30到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正门旁)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现场提供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粘贴小二寸照片)、社保局开具的未参保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需仔细阅读《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要求填写《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5),待现场报名时提交纸质版(附件2、附件3、附件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递交的应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
(1)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18日上午8:00在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正门旁)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准备时间8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考生试讲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签定《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5.体检。体检由柳河县教育局和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6.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原与应聘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作废。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咨询电话:柳河县教育局:0435—7213317
柳河县人社局:0435—7252306
附件:1.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3.2021年柳河县专项招聘高中教师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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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llh.gov.cn/xxgk/tzgg/202107/t20210708_543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