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于2002年3月28日在原中国科学院新疆物理所和化学所(均成立于1961年)的基础上整合成立。同年5月10日,进入中国科学院第二批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
现有资源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多语种信息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固体辐射物理5个研究室。拥有1个中国科学院海外研发机构(中国科学院中亚药物研发中心)、1个科技部国家联合实验室(中国一乌兹别克斯坦新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干旱区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特殊环境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新疆特有药用资源利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民族语音语言信息处理实验室和新疆爆炸物安全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发改委工程中心(民族药关键技术与工艺工程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工程中心(新疆热敏材料及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危爆品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疆温度传感器技术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新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中心。大型仪器分析测试中心、辐照中心、信息情报中心3个技术支撑平台。
现根据本所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
一、招聘岗位
引进人才包括:1、研究所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2、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3、特别研究助理等。
招聘研究领域方向表
实验室、研究室 |
编号 |
研究方向 |
新疆特有药用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实验室 |
1 |
民族药资源学:中药资源学、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相关专业 |
2 |
民族药学:药理学、制剂学、临床学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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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干旱区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 |
3 |
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相关专业 |
4 |
天然产物化学:植物化学、天然产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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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物化学:生物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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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子药理学:细胞分子生物学、药理学、药物设计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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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中亚药物研发中心 |
7 |
生物有机化学、药学、中医学 |
民族药关键技术及制备工艺研究工程中心 |
8 |
制药工程、药学 |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 |
9 |
光电功能晶体材料;材料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材料物理、激光物理、凝聚态物理、计算物理 |
10 |
电子材料及元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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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辐射物理研究室 |
11 |
固体辐射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应用物理、辐射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 |
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室 |
12 |
分离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反应器设计;油田、化工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及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空气净化技术 |
13 |
痕量检测、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与器件、微纳传感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量子点发光相关专业或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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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
14 |
计算机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 |
15 |
自然语言理解、软件工程 |
二、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
1)引进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的领军人才,并符合研究所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
(2)引进人才应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研究所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引进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1:1的比例承担);
(2)提供50万元安家费(签订第二个聘期后一次性支付);
(3)研究所提供5年20000元/月的生活补助(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2:1的比例承担);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二)引进人才计划
1.国家级人才计划A类
1)引进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研究所相应工资待遇;
(2)科研经费可达300—900万,可享受50万元个人补助及50万元购房补助;
(3)研究所提供5年12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2.国家级人才计划B类
1)引进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岁;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新疆工作3年以上。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科研经费可达300—900万,可享受50万元个人补助及50万元购房补助;
(3)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3.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A类
1)引进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达到研究所正高级岗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水平,具有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在海外工作的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资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引进待遇
(1)聘于正高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特聘研究员相应工资待遇;
(2)研究所支持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300万元;
(3)中科院按照研究所科研启动经费1:1比例给予不超过800万科研匹配经费;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4.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B类
1)引进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其中:研究所研究员岗位薪酬水平为18-80万元/年);
(2)提供给候选人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3)通过中科院择优支持评审后,中科院按照100—400万元科研匹配经费;
(4)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5)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三)引进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
1)引进条件:
(1)博士后出站或博士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3)重要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等。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其中,享受副研究员岗位津贴);
(2)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3)不含课题绩效的月薪不低于13000元/月;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四)特别研究助理
1)引进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3)重要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等。
2)引进待遇
(1)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研究员平均薪酬水平(按2020年水平测算,不低于20万元/年);
(2)优秀者可申请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可获得资助经费80万元;
(3)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三、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发表论著目录和引用情况及近5年代表性论著5篇;承担项目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国内外任职及已获成果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
研究所处于快速发展之中,享有诸多西部优惠及倾斜政策,诚邀以上优秀人才的加盟,我们将为您提供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86-991-3837796、-3673519
传真:+86-991-3838957
联系邮件:lhszp@ms.xjb.ac.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研究所主页:http://www.xjipc.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