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南方经济作物研究中心)1958年创建于湖南沅江,2001年整体搬迁长沙,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是我国从事麻类作物研究的唯一国家级综合性专业研究所和国家麻类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研究领域从单一麻类作物拓展到南方饲料作物、南方特色蔬菜、南方果树等南方经济作物,从脱胶微生物延伸到农产品生物加工、纤维材料、质量安全、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等,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19人,其中研究员23人,副研究员44人,中级及以下人员52人;具有博士学位51人,硕士学位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5人;国家和省部级人才7人。
为了贯彻落实院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创新团队人才建设,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5名(院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3名,所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院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岗位
一年生麻类作物遗传改良团队岗位:首席科学家1名
南方农田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团队岗位:首席科学家1名
南方蛋白饲料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团队岗位:首席科学家1名
二、所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岗位
天然高分子复合材料创制与利用团队岗位:首席科学家1名
功能因子挖掘与特色食药产品研发团队岗位:首席科学家1名
三、首席科学家岗位职责
1.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前沿科学问题、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在相关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在学科建设中发挥组织者和带头人的作用;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3.提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研究布局,带领科研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创新工作,聘期内能够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同的重大获奖科研成果,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取得相应水平的其他成果。
4.负责团队成员培养,安排任务分工,协调和监督团队经费的使用;在我所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建立团队内部考核与激励机制;负责团队绩效分配;负责按我所有关规定选聘、考核团队成员,对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合于团队发展的成员经所批准后进行调整。
四、基本任职条件
(一)从事团队相关领域研究,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至少能够任满一个聘期(5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
2.国家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长江学者;
5.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
6.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第一完成人;
7.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主持人、“863”计划项目主持人或主题专家组专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部委行业公益性专项项目主持人等);
8.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候选人,由考评专家组对其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建议。
①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第1完成人。
②主持国家科技计划中软科学研究重点或重大项目,或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重大项目。
③对近2-3年内刚从国外或所外引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与人才引进政策配套,予以特殊考虑。
④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
⑤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第一层次人才。
9.年龄4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应聘院级团队首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第①、②、③条或第①、②、④条。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获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发展潜力较大。
③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主要完成人(一等奖2-7名,二等奖2-5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至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本领域国内外主要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④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等。
五、聘期待遇
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支持范围的首席科学家,按照农科英才相应层次兑现待遇;所内科技人员聘用为首席科学家,按研究所有关文件规定兑现待遇;其他引进并正式聘用的首席科学家,待遇面议;入选与深圳联合建设团队可享受当地相关政策和待遇支持等。
六、报名方式
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科研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以及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并请务必电话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七、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研究所拟于7月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思齐刘珊
mail:ibfckyc@163.com
电话:0731-88998507、0731-88998506
相关附件
来源:
http://www.caas.cn/tzgg/rczp/312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