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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111名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为进一步加快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步伐,优化朝鲜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以及《2021年延边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要求,延边州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州朝鲜族学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111名。其中,州本级18,珲春市18,图们市6,敦化市6,龙井市25,和龙市11,汪清县16,安图县11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519以后出生),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19为准。

6.考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能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该合格证明中申报学科需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延边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11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延边州内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1年延边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人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1.州直

报名时间:20215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0011:00点,下午13:00点至16:30

报名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2.珲春市

报名时间:2021529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由大楼北门进入。

3.图们市

报名时间:202165日至6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图们市锦水街416号)

4.敦化市

报名时间:2021528日至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

5.龙井市

报名时间:2021530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教师进修学校二楼东侧大教室(龙井市龙门街进修胡同-5号)。

6.和龙市

报名时间:20216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厅

7.汪清县

报名时间:20215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长荣街道115号)由大楼西门进入。

8.安图县

报名时间:2021528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安图县图书馆(安图县九龙街龙安路11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人)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寸电子版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考生自备U盘)、报名表(粘贴报考人照片),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其中,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上交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所需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由报考单位现场通知本人。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州直:2021610日至1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图们市:2021616日至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敦化市:20216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珲春市:202169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龙井市:20216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和龙市:2021617日至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汪清县:2021610日至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安图县:2021616日至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五)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使用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考点设在各县(市)。

1.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2.笔试时间为2021620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并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试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考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顺序通过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能力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对课表与教材的理解能力、学科基本技能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可在报考县(市)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法:在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同时未被本人报考岗位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且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在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后,可以确定为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情况及时在工作网站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州人社局网站或相关师范类高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毕业或本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2021年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网址:hrss.yanbian.gov.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咨询,请考生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需出示吉祥码进入考场。

1.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境外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21天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隔离期满14天或21天的境外返回人员,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获取个人“吉祥码”,并在报名、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

3.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C:\fakepath\附件12021年延边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边州教育局

2021519

来源:

http://hrss.yanbian.gov.cn/xxgk/tzgg/202105/t20210519_339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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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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