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和资政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木垒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2名党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含兵团)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疆范围(含兵团)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党校教学或从事中学政治、历史、语文等教育教学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5月10日);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中文、政史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法律和教育学类专业;
5、语言表达流畅,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党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组织机构
成立由木垒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木垒县委党校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试讲、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指定的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报电子版)。
以上材料可以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箱(494681569@qq.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到木垒县委党校办公室。报名登记表从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县党建网下载。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木垒县委党校(综合教学楼四楼),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94-4823508,手机:薛金国(13579468989)、苏金花(15999088978)。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将在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上公布。
(三)试讲
试讲采用无生试讲方式,试讲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教态台风和教学水平,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学技巧能力、课件制作能力等>。
具体试讲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由县委党校会同组织部、纪委监委共同实施。对试讲合格人员经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考察。考察时应对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在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上予以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试讲成绩进行替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委党校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教师人选,并在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2.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党校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报送请示,并附拟选调教师试讲、考察、体检和公示等有关材料,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经组织同意后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3.聘用:选调教师到县委党校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回避事项
凡选调单位负责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三)在选调过程中,县委党校发布的各项信息(如选调公告、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录用等内容)都将在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进行公布,因报考人员未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
(四)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木垒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来源:
https://www.xjhr.com/News/102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