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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12-21

根据《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和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业务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计划从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2013年,隶属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16人,其中林业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技工3人,中级职称6人,助理工程师3人。现有试验地480亩,节能温室4栋,智能温室1栋,生理生化实验室和组培室共230m2

市林科所成立后,先后被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为青海省杨树林木良种基地、青海省城市森林生态定位观测站,被市科技局批准为西宁市科技研发中心。主要承担西宁市林业基础科研工作。始终以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新品种培育、乡土杨树新无性系选育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研究目标,力争在应对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遗传育种与保护、乡土树种培育与推广、中藏药的引种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招聘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专业要求:农学类(09)-作物学(0901)。主要从事中藏药培育开发与利用相关方面研究。

二、招聘方式

采取线上引才方式,参加全国秋季硕博士线上巡回招聘会西北地区企事业专场招聘会。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及创新精神。

3.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较强的科研、项目管理等业务能力,主要从事中藏药培育开发与利用相关方面研究。

4.在校成绩合格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9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单位工作。

6.甘于奉献和建设新青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海籍优秀毕业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岗位及政策

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

1.以自主考核聘用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2.工资按青海省现行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资格预审。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预审,并通知资格预审通过的考生参加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考生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参加现场复核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面试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自费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将通过查阅医院健康报告,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对身体不能适应青海高原工作的人员,不予引进。

()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

()确定引进对象。由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的人员进行复审,提出引进人员建议名单,提交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为引进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引进对象签订《青海省林业草原规划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对考生的各项考察监督贯穿于工作始终,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正式录用后,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在西宁市林业和科学研究所服务期限5(含试用期1),期间不允许交流、调动。

()本简章由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宝尧15597683398

联系电话:0971-6321175(兼传真)

邮箱:787544824@qq.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8-2

邮编:810000

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20116

来源:

https://scc.pku.edu.cn/employment_22e903457660d38701767ebdc0fa1762_0.html

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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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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