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解决我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名,龙楼镇卫生院1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招聘原则
招聘文昌市2020年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见下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执行。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5日。
2.报名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室,联系电话:0898—63230838。
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岗位。3.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从市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电脑打印)后到现场进行报名。考生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
4.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文昌市2020年考核招聘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4)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在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7)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证件,现场报名者直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按量化计分,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记录在册。(四)面试考核
①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⑤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五)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配合。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本次考察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人事档案。(五)考察
(六)公示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年龄的截止时间,以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七、本方案由文昌市2020年考核招聘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230838
附表:文昌市2020年考核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工报名表
2020年12月1日
来源:
http://wenchang.hainan.gov.cn/wcswshjhsywyh/gzdt/202012/27299b544fb343cbb9a8f6ad613b0fe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