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的重任。本着传播先进教育理念、输出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原则,依托华中师范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和成熟的办学经验,华中师范大学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简称合作办)代表学校开展基础教育(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对外合作办学工作。华中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受学校委托举办合办学校,负责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学校的质量保障、办学评估以及选派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具体运行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的核心理念是整合各方资源,综合利用各类手段,突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特色,促进合作区域内的教育改革,进而带动华中师范大学特色师范教育的创新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效益。经过七年的发展,我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同多个地方政府、知名企业签署和洽谈合作项目。2013年至今,累计签署合作办学项目61项,先后在湖北、广东、海南、江苏、甘肃、福建、河南、云南、湖南、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等15个省市开展合作办学。截至目前,合办学校已开学的有49所。通过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进一步彰显了学校教师教育的特色,提升了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扩大了学校在各合作办学区域内基础教育方面的影响力。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合作办学平台学校正、副校长,欢迎热爱教育事业、有情怀、有理想的校长加入我们。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华中师范大学办学理念,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学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专业素养,善于领导,沟通协调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应聘小学学段需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中学学段需具备中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经历:具有8年以上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应聘校长岗位要求有3年及以上校长管理工作经历,应聘副校长要求有3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62周岁以下。
注: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第一轮聘期至少3年,从签订协议起开始计算。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
(二)工资待遇:受聘校长、副校长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由平台根据派出地点实际情况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年薪包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地区差异补贴、保险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1月11日24:00。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学段(小学、中学)+应聘职务(校长、副校长)+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平台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平台将电话通知,届时可通过合作办网站了解后续报到及考核安排。
(三)报到及考核
1、考核时间为两天,一般安排在周末,应聘者需要提前一天到现场报到、资格复审。
2、报到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招聘期间,我校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谢绝个人来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66286、027-67863530
联系人:翟老师、周老师
合作办网址:http://hzb.ccn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老图书馆305室
邮政编码: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