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经研究决定,拟开展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原29个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地质调查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4.现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原29个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交流选调岗位
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交流选调岗位表(附件)。
三、有关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评估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8:00至10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47.114.55.115/zkptPC-priv/#/user/login,如实填写并下载《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交流选调人员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与相关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本人及配偶户籍相关证明、职称证明等)一并上传。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971-6235221
技术支持电话:贾老师010-58584428
3.资格审查与评估
按照交流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面谈等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评估。
(二)确定考察对象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逐级报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审定后,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工作。
(四)公示
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和拟交流选调人员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拟交流选调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向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报备。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交流选调岗位表
单位 |
序号 |
交流引进 岗位 |
岗位基本要求 |
岗位类别 |
需求数量 |
工作地点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1 |
科学技术室 主任岗 |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 |
技术岗 |
1 |
西宁 |
2 |
科技管理岗 |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熟悉项目全流程管理,能有效指导项目开展。 3.具有科技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经历,能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
技术岗 |
1 |
西宁 |
|
3 |
信息化岗1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熟悉计算机网络建设、运维、OA办公等。 |
技术岗 |
1 |
西宁 |
|
4 |
信息化岗2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熟悉地质成果产品制作、上云,能够组建团队开展地质资料二次开发利用。 |
技术岗 |
1 |
西宁 |
|
5 |
遥感专业岗 |
1.遥感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 2.具有开展草原、湿地、森林、冻土、地质灾害方面遥感解译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过重大成果。 3.同等条件下,具有遥感相关项目负责人经历者优先。 |
技术岗 |
3 |
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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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验测试岗 |
1.有机化学相关专业(分析测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熟悉水质分析、土壤有机物分析。 |
技术岗 |
1 |
西宁 |
|
7 |
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岗 |
1.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 2.具有项目负责人经历或成果报告良好以上,能够带团队开展青藏高原水资源、冻土、冰川调查和监测工作。 |
技术岗 |
2 |
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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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地质 调查岗 |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有项目负责人经历,能组建团队开展生态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城市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工作。 |
技术岗 |
2 |
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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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主任岗 |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地质调查项目技术和经济管理,主持过国土空间修复支撑调查项目。 |
技术岗 |
1 |
西宁 |
|
10 |
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岗 |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具有国土空间修复支撑调查项目工作经历。 |
技术岗 |
2 |
西宁 |
来源:
https://www.cgs.gov.cn/tzgg/tzgg/202009/t20200930_655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