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及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引进紧缺性人才,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学历和其他条件
博士学历学位:高中毕业后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最终学历为全日制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高级职称专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现聘用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应专科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以招满为止,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如下: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及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职称 |
1 |
眼科 |
临床医师 |
1 |
眼科学、中医眼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 |
妇产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妇科学、妇产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3 |
骨一科 (脊柱专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骨伤学、中西医结合骨伤学、骨外科学(脊柱外科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4 |
骨二科 (创伤与关节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骨伤学、中西医结合骨伤学、骨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5 |
骨三科 (运动医学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骨伤学(运动医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6 |
肛肠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医肛肠科学、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7 |
耳鼻喉科 |
临床医师 |
1 |
耳鼻喉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8 |
普外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9 |
泌尿外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0 |
神经外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1 |
胸外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2 |
肺病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内科学 (呼吸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3 |
内分泌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内科学 (内分泌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4 |
老年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内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5 |
肾病科 |
临床医师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内科学 (风湿肾病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6 |
心内科 |
临床医师 |
2 |
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心血管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7 |
脑病科 |
临床医师 |
2 |
内科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神经内科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8 |
儿科 |
临床医师 |
1 |
儿科学、中医儿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19 |
急危重症医学科 |
临床医师 |
2 |
重症医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急重症医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0 |
肿瘤科 |
临床医师 |
1 |
内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肿瘤内科方向)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1 |
治未病科 |
临床医师 |
1 |
内科学、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2 |
康复科 |
临床医师 |
1 |
康复医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3 |
针灸科 |
临床医师 |
1 |
针灸推拿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4 |
推拿科 |
临床医师 |
2 |
针灸推拿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资格 |
25 |
临床实验室 |
助理研究员 |
1 |
生物学或医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26 |
胸外科 |
高级职称医师 |
2 |
外科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学(胸外科方向) |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
27 |
口腔科 |
高级职称医师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
注:胸外科、口腔科要求现聘用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应专科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组织考核: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hizyy.com/)。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历次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科研课题、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1份、二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及电子照片。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表所保留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并随时留意手机短信。
(4)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应届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官网予以公告。
2、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前1天进行现场复审确认,现场复审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确认,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到现场复审确认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核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实行量化积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中医院官网进行公布。面试考官成员每组5名或7名,从专家库中抽调,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及招聘岗位数达不到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和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不属实,则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属实,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薪酬待遇
按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海南省相关政策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给予安家费。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 赖文春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
传 真:0898-66203833
监督电话:0898-66223509
海南省中医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 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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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005/7ac91c27df11463e8d8c46b8e2923f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