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青海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青海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省内外市场化选聘职位主要为部分省属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分子公司总经理和经营管理团队。
具体职位和名额为:
(一)省属企业专业技术职位
1.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首席信息官1名。
2.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1名。
(二)省属企业分子公司职位
1.青海化工新材料集团公司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经营管理团队
青运集团公司青新藏(格尔木)陆港物流园区经营管理团队(8人以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具体职位说明书所列任职资格。具体职位说明书请登录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gxgz.qinghai.gov.cn)查询。
为畅通省属企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欢迎省属企业内部人员参加市场化选聘,相关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与市场化选聘要求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网上报名形式进行(咨询电话和邮箱见各职位说明书),需填报《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才应聘报名表》。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期电子版2寸白底证件照(不小于4MP)、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初步筛选
经过资料审核、业绩评价、能力测评等环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和考察
面试后,综合成绩前3名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聘任期待遇按聘任协议约定办理。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待遇薪酬
1.所有选聘职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不受企业工资总额等有关规定限制,总额内单列,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协议薪酬制。
2.对引进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团队,按青海省现有家庭式引才政策,结合实际需求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周转住房、子女入学等事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省级人才项目,对其他特殊需求,按“一人一策”方式专门协调解决。
3.聘期内完成经营考核目标的,按聘任协议兑现薪酬。任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任期考核优秀的市场化选聘人员,经履行有关组织程序后,可纳入省管或其他部门管理干部范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
2.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3.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来源:
http://www.qh.gov.cn/zwgk/system/2020/03/16/0103540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