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位于美丽的贺兰山下,校园占地面积100.2亩,建筑总面积7.9万平方米,为自治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院)长由自治区党委领导兼任。
目前,校(院)内设机构22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正处级),现有教职工24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7人、副高级职称41人,在职在读博士32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得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称号31人。
近年来,校(院)始终坚持党校、行政学院姓党根本原则,聚焦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主业主课,不断深化"用学术讲政治"的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全国有特色、西部创一流、西北走在前"的"一流校(院)"建设。平均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学员10000余人,较好地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推动党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和《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相关规定,结合校(院)人才队伍实际及学科建设需要,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及学位;
3、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位 |
年龄 |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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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教研部 |
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 研究生 |
40周岁以下 |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等知名科研院所及国外知名院校及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生本硕博专业相同或同类学科不招聘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 |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20年6月20日,应聘者填写《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应聘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nxdx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欢迎应聘者咨询考察。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4、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
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对个人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宁夏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8年)并纳入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自治区E类人才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宁夏党校有关文件执行。按月给予全日制博士4000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
2、自治区给予安家费20万元,分期打入人才个人账户;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8—30万元,具体资助额度须经专家评审项目情况核定后,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由相关人才专用,按照科研和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支出。校(院)一次性提供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资金2万元;配置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台;
3、对毕业于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包括"双一流大学"、原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其他高校中教育部评估排名前10位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用当年即可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试进入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申请转入宁夏普通高中就读的,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的市、县(区)内示范性高中就读。配偶来宁工作的,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的,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5、对引进人才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6、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房。对未享受周转房的,每月发放2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对未享受住房(拥有产权)的、在我校(院)工作满5年、经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校(院)工作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联系电话:0951-6660160,18995115879(潘老师)
0951-6660163,17795102635(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