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增补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民族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备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等开展卓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要求
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补充高层次人才4人,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
高层次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业绩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业绩成果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国家民委批复公开招聘计划后,通过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北方民族大学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向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持应聘简历和相关材料到学校各用人单位报名。
(四)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人员补充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就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心理健康、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评估,用人单位对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把关。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同时组织考察及档案审核。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在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批及聘用
履行报批手续后,为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0951-2066814;0951-2068601(传真)
邮箱:bfmdrsc@n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附件:
北方民族大学
来源:
http://www.seac.gov.cn/seac/xxgk/201811/1129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