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军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主要是从事机关、翻译和医疗等岗位的文职人员。
一、招考岗位
机关:从事军分区(旅)机关医疗管理、执纪审查、装备维修管理、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国防动员、宣传文化、群工联络、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参谋(干事、助理员)。
翻译:从事边防部队英语、印地语翻译工作。
医疗:从事部队临床医疗、心理医疗及兽医等工作。
二、招考条件
具体岗位和招考条件以全军公布的招聘计划为准。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所聘岗位相应等级或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
4.应聘到科级副职以下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应聘到科级正职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5.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招考程序
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按照军队规定招考程序,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统一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具体要求以军队人才网发布信息为准。
四、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福利抚恤: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军区招考信息将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请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聘信息。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聘。
六、咨询热线
西藏军区人力资源部门李强干事0891-6738395
拉萨警备区人力资源部门刘洋干事0891-6735070
日喀则军分区人力资源部门陈洋干事0892-8818223
昌都军分区人力资源部门张俊干事0895-4820218
林芝军分区人力资源部门柏涛干事0894-5848033
那曲军分区人力资源部门李鹏干事18989968356
77675部队人力资源部门陈松松干事15889041279
77526部队人力资源部门冉俊干事0891-6731225
32166部队人力资源部门李哲干事0891-6735580
32167部队人力资源部门李晓星干事0891-6590034
32168部队人力资源部门石奉宇干事0891-6734020
来源:
http://www.xzdyjy.gov.cn/folder967/yw/msxw/2018-03-13/86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