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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黎平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58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目前国内疫情形式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无症状感染者比例升高等趋势,为精准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防控能力,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面谈、体检、政审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和黎平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网站等公开发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58人,其中县人民医院30人,县中医医院20人,县妇幼保健院8人,具体工作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黎平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拟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县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身体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4331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331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各单位招聘计划表;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截至报名时间,已聘在本县各公立医院的编外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47—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黎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填写《黎平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黎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黎平县人民医院、黎平县中医医院、黎平县妇幼保健院具体组成资格审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应聘合格人员。

六、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

面试、面谈由黎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黎平县人民医院、黎平县中医医院、黎平县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官组集中面试、面谈,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谈时间:2022415

2.面试、面谈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3.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4.应参加面试、面谈的应聘人员未参加面试、面谈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应聘人员凭《面试、面谈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面谈候考室。

6.面试、面谈两种方式,采取哪种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决定。

七、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者另外进行面试、面谈,取最高分者为体检对象)。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初次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以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该职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再进入聘用程序,该职位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聘用。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各用人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在招聘面试或面谈、政审考核等的工作中,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或面谈、体检等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进入面试或面谈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谈。

4.应聘人员在进入面试、面谈试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 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三、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招聘实施方案》由黎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10427(黎平县卫生健康局)、13595532848(县人民医院)、15186897721(中医医院)、13765591809、(县保健院)

监督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黎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241

附件1:黎平县卫健系统2022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黎平县卫生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204/t20220402_73232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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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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