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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2年4月面向系统内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市人社局同意,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系统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数

本次计划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2022年度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系统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统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生态环境系统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岗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41之后出生),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副高以上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41之后出生);

3、在现单位工作须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24)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报考人员与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https://sthjj.bengbu.gov.cn)网站和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sthjj_zzrsk@163.com),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4648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要求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从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22年度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系统内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监测站工作人员由所在监测站及三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所在执法大队、三县六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需提交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表(附电子版)、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能证明进入单位时间、专业技术等级及聘用时间的材料,如关于聘用为事业工作人员的文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文件),以及受到各级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等证书或文件(见《上报材料清单》附件3)。

5、资格审查

市局组织人事科会同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后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第一轮结束后,对入选第二轮考核与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资格初审时的纸质版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民主测评、单位评价及述职测评(第一轮)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进入第一轮环节,主要包括民主测评占30%、单位评价占20%与述职测评占10%。民主测评与单位评价部分由市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赴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测评与单位评价。个人述职部分由市局成立述职评分小组对报名人员述职情况进行打分。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能力(方式方法)、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担当作为)、个人长处(优势)等方面。第一轮环节结束后,由考核(考察)组负责结果统计,人员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到低分数进入第二轮考核与考察环节;人数在1:2比例范围内的,分数由高到低全部进入第二轮考核与考察环节。

(四)考核与考察(第二轮)

资格复审通过后,对被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与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与考察,考核(考察)组将根据了解掌握情况,客观进行量化评价,第二轮环节主要包括专业技术等级占8.5%、学历学位占6.5%、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占15%,考核(考察)组评分占10%等内容,附加分另外计算。考察中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核与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考核(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考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第二轮环节结束后,由考核(考察)组综合第一、二轮的量化得分计算出人员总得分。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市局党组根据人员的总得分、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岗位核定的专技职数,就近聘任:现聘专业技术等级与核定岗位等级一致的,聘用在同等岗位;现聘专业技术等级与核定岗位等级不一致的,低聘至有空缺的最近岗位。如空缺岗位数小于现聘同等专业技术岗位人数时,在同等条件下以专业技术聘任年限长的优先聘任在空缺岗位,其他人员低聘至有空缺的最近岗位;在专业技术聘任年限一样时,以综合得分高的优先聘任在空缺岗位,其他人员低聘至有空缺的最近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审批后,分别在市局网站、公开栏以及拟聘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须在考核与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开、透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027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9768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24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thjj.bengbu.gov.cn/xwdt/tzgg/9108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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