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和财务人员1名派遣至韶关市水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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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水利类、土木类、建筑类专业 |
录取后与韶关红海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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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会计、审计类专业 |
录取后与韶关市水务局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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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报考者可通过韶关市水务局网站(http://water.sg.gov.cn/)和“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查阅本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其他不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3576610495@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历认证材料(在学信网验证)、其它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4.计划生育证明;5.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人征信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4、5、6点资料在确定为考察对象时提交);8、所有资料通过邮箱提交电子扫描件,原件待入职时进行资质审核。
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576610495@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注:邮件中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按(.doc)文档格式上传,上传的邮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电话:0751-8226669,联系人:胡小姐。
(二)考试
1.笔试。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等,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最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发邮箱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发邮箱通知。
考试总成绩从公布之日起至第二年对应日,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因工作需要,可采用顺延递补方式补充聘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确定招聘人数
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复核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录取通知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水务局(http://water.sg.gov.cn/)”和“韶关红海”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择优录用的受聘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与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财务人员)与韶关市水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2.待遇:薪酬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来设定,专职工作人员转正后工资约4200元/月(含“五险”),财务人员转正后工资约4000元/月(含“五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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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ater.sg.gov.cn/gkmlpt/content/2/2157/post_2157343.html#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