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城县供销事业发展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热爱供销事业,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三、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男性要求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招聘岗位数、学历、专业
(一)拟招聘管理岗位共计7名,其中:综合管理类人员3名;财会类人员2名;文秘类人员2名。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管理类人员不限专业;财会类人员要求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专业;文秘类人员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
五、招聘程序及报名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人员到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楼三楼人事监察股领取报名表,自行填报。报名地址:忻城县城关镇榕蝴路9号,联系人:蓝国胜,联系电话13977249105。
2.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3)是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聘用
由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下一阶段。
2.笔试:笔试内容与所报考的岗位所需知识相关,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
3.面试:面试按聘用人数1:2进行,如未达到面试比例,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为
4.加分项目: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每项加2分。
5.政审:根据各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数),按照总成绩分数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自费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楼三楼人事监察股。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报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批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并报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批。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供销系统同等管理人员待遇发放。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772-5511490。
七、其他事项
参加面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广西健康码”,确认未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面试。
忻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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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xxc.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116658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