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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2022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活动

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诚邀广大优秀博士及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入

发布时间:2022-03-11

一、学校简介

江苏开放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具有本科办学权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南京建筑工程学校并入,2006年增挂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校牌,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开放大学。学校校本部坐落于南京,占地面积237亩。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新城,占地面积1097亩。

学校坚持植根江苏,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办学宗旨,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引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秉承创新、开放、融合、共享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开放本专科教育、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教育。建校至今,已为江苏大地培养了100多万名本专科人才。

学校设有11个学院,涵盖工、文、农、管理、教育、艺术6个学科门类,开放教育设有28个本科和17个专科专业,高职教育设有36个专业,学校设有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834人(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27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比达32.6%;具有博士学历(学位)89人,硕士学历(学位)578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者占比达90.12%。学校拥有一批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江苏省教学名师、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培养对象、六大人才高峰项目、“333工程培养对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学校与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校开放教育在校生14.7万人,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教学管理中心另有学生5万人,高职在校生1.7万人,社会教育学员166万人。拥有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平台1个,设施先进的实验室162个,校外实训基地124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系统办学,与73所市县开放大学共同构建了覆盖全省城乡的办学系统和服务体系,发起成立了江苏开放大学职教集团。建设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搭建了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目前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已有用户180余万,存入成果项目17830项,存入成果记录1120余万。

学校积极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承担全省社会教育领军责任,建成终身学习平台江苏学习在线,注册人数166万,访问量达4400余万人次。学校每年开展各类培训约40万人次。学校的江苏省终身教育资源库共有各类资源332302个,视频资源91860个,课程总数1568个,免费为社会开放,资源播放量达到1.01亿次。

学校纸质图书馆藏79万册,电子图书180万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海内外同层次人才。

(二)拔尖人才

1、第一类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近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科学技术最高奖项获得者。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2、第二类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学术帅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聘终身教授,近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入选者,近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3、第三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项目研究。

4、第四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者;或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主持高水平项目研究。

(三)青年英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第五、六类人才

高水平大学博士(后),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学术研究成果。根据取得科研成果情况分类。

2、第七类人才

学校需要的其他博士。

(四)实践应用性高级人才

在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实践领域,业界连续工作10年以上,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业务单位的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的水平和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为学校特殊专业教学急需,可比照第七类人才方式引进。

三、人才待遇

1、入事业编制;

2、其他待遇:

人才类别

住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薪酬待遇

人文社科类 
(含艺术、体育)

自然科学类

视聘期增加工作目标任务增核

理科

工科

领军人才

一人(团队)一议或一事一议

拔尖人才

第一类

260-300

30-60

50-100

100-200

在基本工作目标任务基础上,与用人部门协商聘期内增加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增加任务量情况增核科研启动费。

1.薪酬待遇面议; 
2
.可解决配偶工作,或为待业的配偶发放1000/月生活补助(5年)。

第二类

200-260

20-30

30-50

50-100

第三类

100-120

15

25

40

按实际受聘岗位执行校内同类别人员薪酬待遇;或实行年薪制(面议)。

第四类

80-100

10

15

30

青年英才

第五类

80

8

10

20

有高级职称的执行学校同类别人员薪酬待遇;无高级职称的入职前3年执行中级职称国家工资、副高级职称校内津贴,3年后执行学校同类别人员薪酬待遇;或实行年薪制(面议)。

第六类

60

7

9

15

第七类

40

6

8

10

说明:属于第六类、第七类的引进人才,入职3年内若成功立项国家级基金项目(不含子项目),住房补贴可按第五类人才住房补贴标准补齐。

四、应聘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1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11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11以后出生。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21231

五、招聘岗位

编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岗位描述

人数

开考比例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其它说明

面试权重

政策咨询 
联系方式

B220101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商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6

不设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商学院 
联系人:周院长 
电话:02583774835
邮箱:1095489368@qq.com;
姚老师
 
电话:02583774736
邮箱:404810438@qq.com

B220102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建筑工程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32

不设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5-86496506
邮箱:13952001375@163.com

B220103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信息工程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37

不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统计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朱院长 
电话:025-86265440
邮箱:zhuyi@jsou.edu.cn
 
孙老师 
电话:025-86496505
邮箱:sunrui@jsou.edu.cn

B220104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环境生态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5

不设

环境科学与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植物营养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环境生态学院 
联系人:干院长 
电话:025-86496514
邮箱:qunfanggan@163.com
 
刘老师 
电话:025-86495016
邮箱:29453285@qq.com

B220105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设计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3

不设

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艺学、民俗学、教育技术学、美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设计学院 
联系人:姜院长 
电话:025-8377485115358159686
邮箱:630194919@qq.com
 
郭老师 
电话:025-83774848
邮箱:68768966@qq.com

B220106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艺术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20

不设

戏剧与影视学、文学、哲学、社会学、民族学、艺术学理论、历史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设计艺术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新闻传播学、中医学、临床医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艺术学院 
联系人:黄院长 
电话:025-86265470
邮箱:335281025@.qq.com
 
任老师 
电话:025-83265470
邮箱:335281025@qq.com

B220107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教育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9

不设

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教育学院 
联系人:束院长 
电话:025-86265449
邮箱:973982905@qq.com
 
贾老师 
电话:025-83774838
邮箱:232375964@qq.com

B220108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外国语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3

不设

教育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杨院长 
电话:025-86265367
邮箱:285510737@qq.com
 
田老师 
电话:025-86265611
邮箱:451281305@qq.com

B220109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7

不设

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汪院长 
电话:025-8626559413770929619
邮箱:67540641@qq.com
 
晏老师 
电话:025-8626558315996261413
邮箱:569966619@qq.com

B220110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8

不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季院长 
电话:02586265395
邮箱:jihj@jsou.edu.cn 
李老师 
电话:02586265450
邮箱:823264047@qq.com

B220111

专任教师

教学科研岗

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10

不设

农业类、环境保护类、生物工程类、法律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纳入编制管理

100

招聘单位:乡村振兴学院 
联系人:袁老师 
邮箱:njtf@163.com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

2、具体招聘事宜以详细公告为准: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2/22/art_78506_10355391.html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22309:00-1228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22309:00-122916:00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各学院电话见岗位表

人事处电话:025—8626533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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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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