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hzjxy.org.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3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且40(含)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五、相关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8:00时至2021年11月28日15:00时。
1.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准确(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提交《报名表》时,须以“附件”形式提交本人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本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要求图片格式为*.jpg,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HZYRSH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如:202112—教师—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推荐证明,若现场资格确认时,不能提供单位推荐证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诺,后果自负。
4.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为:202113)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并查看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三)现场资格确认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考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考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考试加试。考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考生考试时需携带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如因证件不全,不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4.公布成绩。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考试后,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6891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及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十一、疫情防控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将在现场资格确认前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通知,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附件:
附件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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