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少数民族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2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维吾尔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不限,若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运用双语顺畅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民族+高校人才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报到证(派遣证)、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本科之后(含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此外,《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党组织公章;其他人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须有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党员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这一比例,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生需进行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2.心理测试。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参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五、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0451-86143025刘老师
举报电话:0451-83147029(学院纪委)
七、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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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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