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增补教职工规定》(黑科大办字[2021]2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人员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应聘教务管理、科研管理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本专业实践经历(2年以上高校本专业教学经历),同时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实验员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须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是我校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至11月12日12: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被录用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考核兑现工资等福利待遇,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哈尔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2.被录用人员在受聘期间,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上级政策的情况下,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原则上公示期满1个月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1个月内)不能按时转递个人档案,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的拟录用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用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75(校纪委办公室)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所需材料清单.xlsx】
附件【附件4: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附件5: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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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usth.edu.cn/info/1191/83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