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院政发﹝2012﹞24号)和《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项目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4﹞106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报名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610办公室。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科研处留存。
3.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4.面试考核由科研处组成以项目组负责人为主的考核小组,负责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及科研能力,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择优录取。
5.人员聘用科研处将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及应聘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科研助理相关待遇按人事代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和《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项目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长期有效
联系人:朱玉联系电话:0452-266370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人事处
科研处
2021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mu.edu.cn/_t19/2021/0812/c719a151076/page.htm